问题提出:许女士
问题陈述:我是一家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想咨询一下,员工已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填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还需要另外报送纸质表给单位?
行动记者:李 秋
行动结果:针对许女士提出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我市税务部门。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二点的相关规定,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需要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如果员工在手机APP中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不需要报送纸质表给单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