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我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19.82平方公里
市领导调研铁路沿线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 升级为红色(I级)
图片新闻
市领导督导老旧小区 改造提质项目
提升服务效能 促进文明创建
河南理工大学座谈学习 中共中央《决定》和河南省委《意见》
我市召开冬春火灾防控 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全省重污染 天气应急管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
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数字报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网上投稿 | 太极拳网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 年12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 升级为红色(I级)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联通用户:发送短信 3jz 到 10655885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电信用户:发送短信 42 到 106592066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weibo.com/jzwww焦作手机报weibo.com/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姚广强)昨日,记者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12月11日14时起,我市对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及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红色(I级)预警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最新空气质量预测,近期我市空气扩散条件明显变差,受风场辐合及污染传输影响,可能出现持续重度污染过程。市污染防治攻坚办12月10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在扬尘源污染控制措施上,各类建设工程(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一律停工。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的允许红色预警期间正常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要依规施工作业。

  在移动源减排措施上,继续实施现行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和重大活动公务用车的前提下,一般公务车停驶40%。

  在工业源减排措施上,火电、水泥粉磨站、电解铝、铸造、橡胶制品制造、矿山等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红色(I级)预警措施,其他工业企业仍执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管控措施,根据研判空气污染程度适时调整管控措施。

  同时,相关单位要加强严禁农田废弃物露天焚烧的督导检查工作;加强严禁城区内道路两侧焚烧树叶、垃圾及露天烧烤的督导检查工作;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督导检查工作;加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督导检查工作;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能力,保障市民出行;对工作不力的部门或单位采取约谈、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责任追究等措施。

  在问责措施上,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对管控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地方,实施公开约谈,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