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潘锋)岁末年初,正值农民工返乡高峰期,我市正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农民工遇到欠薪问题如何维权?向谁要钱?去哪些部门投诉?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日前,记者到市人社部门了解相关情况,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支招。
据了解,工程建设领域和制造业、服务业用工有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工程项目的业主和施工企业并不直接用工,也不直接发工资,而是通过支付工程款的方式,通过劳务企业、包工头组织用工,推进工程建设。此外,这些领域普遍存在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问题,用工秩序混乱,利益链条较长,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最终的受害者都是农民工。
“农民工欠薪问题普遍存在的一个原因是用工不规范,尤其在工程建筑领域,许多农民工并非受雇于正规的用人单位,而是受雇于劳务公司、包工头,且不少农民工通过熟人介绍进入工地工作,日常工资多采用现金支付,这些因素使农民工合法维权时很难收集证据、确定用人单位。”市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说,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周期长,农民工往往每个月只能领到一些生活费,剩余工资需要累计到年底或工程、工序结束时才能一起结算,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岁末年初成了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高发期。
《劳动法》规定了按月支付工资的原则,《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计算,因此,用人不能突破“按月支付”这个原则。在建筑领域,由于很多项目并非按月支付工程款,为了减少经济压力及风险,不少施工单位、包工头通常采用每月发一部分生活费,剩余工资累计到年底或工程、工序结束时再结算,从某种角度看,这种结算方式是施工单位、包工头将工程款的回收风险转移给了农民工。此外,由于结算周期过长,倘若农民工没有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针对工资结算方式、结算周期进行书面约定,且不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那么,在日后维权时很可能面临已逾仲裁时效、举证不能等风险。
“如果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讨薪主要有两个途径。”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行政手段,即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该部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不支付工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二是司法手段,即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如有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致电12348进行咨询,同时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农民工朋友,要依法理性维权,自己对于劳动关系或至少对提供劳动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这就需要在工作过程中保全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考勤表、工作证等。无论采取何种维权手段,决不能出现过激行为,以免触犯国家法律。
(本栏照片均由本报记者杜玲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