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工作不认真,不少业主对此不满,但苦于没有人牵头和物业服务公司商谈……”“小区电梯、户外等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是我们却无法得知具体收入……”临近年底,不少小区开始收缴物业费,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的冲突再次显现。
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应该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但由于缺少中间的监管单位,才导致业主和物业矛盾频出。要想化解双方的矛盾,当务之急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让其有效的监督物业服务公司的工作。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除了执行业主大会决定和决议,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外,还应该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建设、社会治安和公益宣传等工作;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近年来,业主参与社区自治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各个小区成立业委会的需求越来越大。那么,小区该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呢?据悉,业主若要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先要成立业主大会,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建设单位或者十人以上业主联名申请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并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共同配合下,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在会上选举业主委员会。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业主户数超过300户的,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与业主大会相同的职责。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需符合小区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90天的。也就是说这上述的三个条件中必须满足其中一个,才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记者手记:买房不只是拥有房产,小区公共部分也有自己的份。大多数小区都有车位租金、电梯和户外等公共部位的广告位租金,这些钱有多少,又用到了哪里,业主基本上一无所知,因此成立业主委员会才能更好地让业主和物业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