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华联置业有限公司因贷款需要准备将本公司开发的宁城华府小区2号楼2单元601号,3单元501、502、602号;1号楼3单元502号、1单元502号;20号楼2单元2号,3单元3、4号,1~2层6、8号房进行抵押,凡是购买以上房屋的购房户,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的,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将办理存量房抵押合同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
焦作华联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