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4年7月19日2时57分,湖南省邵阳市境内沪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处,一辆自东向西行驶运载乙醇的车牌号为湘A3ZT46的轻型货车,与前方停车排队等候的车牌号为闽BY2508大型普通客车(以下简称大客车)发生追尾碰撞,轻型货车运载的乙醇瞬间大量泄漏起火燃烧,致使大客车、轻型货车等5辆车被烧毁,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00余万元。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这起事故是由于湘A3ZT46轻型货车追尾闽BY2508大客车致使轻型货车所运载乙醇泄漏燃烧所致。
(二)间接原因
1.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长沙市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违法运输和充装乙醇,莆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长沙市芙蓉区安顺货柜加工厂、振兴塑料厂非法从事车辆改装和罐体加装;
3.湖南省交通运输部门履行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福建省莆田市交通运输部门履行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
4.湖南省公安交警部门履行事故处置、路面执法管控、机动车检验审核等职责不力。
三、人员处理情况
长沙市芙蓉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远书,长沙市芙蓉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勇,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长沙市芙蓉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静,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李建勋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市应急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