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应急管理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我市举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签字活动
着力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生产水平
为安全生产承诺书叫好
湖南沪昆高速“7·19”特别重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向重点危化企业派驻交叉跟踪监督员
安全“双预防” “智慧安监”来护航
我市两家企业 存在安全问题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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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沪昆高速“7·19”特别重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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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4年7月19日2时57分,湖南省邵阳市境内沪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处,一辆自东向西行驶运载乙醇的车牌号为湘A3ZT46的轻型货车,与前方停车排队等候的车牌号为闽BY2508大型普通客车(以下简称大客车)发生追尾碰撞,轻型货车运载的乙醇瞬间大量泄漏起火燃烧,致使大客车、轻型货车等5辆车被烧毁,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00余万元。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这起事故是由于湘A3ZT46轻型货车追尾闽BY2508大客车致使轻型货车所运载乙醇泄漏燃烧所致。

  (二)间接原因

  1.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长沙市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违法运输和充装乙醇,莆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长沙市芙蓉区安顺货柜加工厂、振兴塑料厂非法从事车辆改装和罐体加装;

  3.湖南省交通运输部门履行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福建省莆田市交通运输部门履行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

  4.湖南省公安交警部门履行事故处置、路面执法管控、机动车检验审核等职责不力。

  三、人员处理情况

  长沙市芙蓉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远书,长沙市芙蓉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勇,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长沙市芙蓉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静,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李建勋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市应急管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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