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商先生
问题陈述: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毛坯新房,不动产权证已经过户到我名下了,请问原房主缴纳的维修基金是否也需要过户?如果需要,应该怎么办理过户?
行动记者:秦 秦
行动结果:市房产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焦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住宅所有权转让时,原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住宅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将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付给原业主。当事人之间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按此规定,维修基金应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时应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凭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焦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过户申请表》(窗口办理时填写)。办理地点为市丰收中路房产管理中心一楼大厅维修资金窗口,咨询电话:8795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