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笔者从沁阳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该市太行办事处东沁阳村取得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成为该市首家取得该证的村庄。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根据省、焦作市的安排部署,该市于2019年12月初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据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和政策法规科科长赵亮介绍,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二是着力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于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东沁阳村现有人口1695人,6个村民小组,集体经济年收入12万元,收入主要来源为集体土地租赁,绿农经济合作社销售农产品收益。此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颁发,对该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该村驻村第一书记张发军说,东沁阳村要利用这一次集体经济产权改革的机会,进一步盘活资产,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借着这一次改革的机会,他们将进一步引导村民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增加收入渠道,早日引领村民走上致富的道路。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