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名称
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办理机构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经人社部门定点的培训机构
◆培训依据
《河南省就业创业管理办法》
◆培训对象
1.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高校其他在校学生、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和初、高中毕业证复印件;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培训经费
免费培训
◆培训时间
按培训科目区分35课时至56课时
◆培训成效
就业技能培训按相应专业(项目)通过考试后,发放合格、初级、中级等级证书,并视情组织推荐就业;创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创业培训合格证并指导创业。
(市人社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