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2月8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使用C类疫情防控应急运输通行证(以下简称“C证”),以确保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等人员顺畅通行。
据了解,实行C证管理,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采取的临时性应急措施。C证由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和商务局统一印制,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发放给六县(市)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以及市交通、公安、工信、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各县(市)区和单位各50张。
疫情防控期间,凡符合条件的我市企业可按照清单类目,到所在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申领。其中,应急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品类清单包括医疗防护用品、消杀用品、治疗药品、医用装备等商品,主要包括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防护口罩、一次性防护服等医用防护用品,医用酒精、84消毒液、免洗手消液等消杀用品,灭菌注射用水、地基米松等药品,负压救护车等装备以及生产这些物资的原材料等;生活物资品类清单主要是指与居民生存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需求类商品,生活必需品主要包括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禽类、蛋类、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调味品(食盐、食糖)10个大类70余种商品。
需要注意的是,C证按照“证不定车、每车必带、出车报备”的原则,可重复使用,执行运输任务的车辆应随车携带通行证。持有C证的运输车辆经检查人员对司乘人员体温检测合格后,在我市行政范围内可以顺畅通行。持有C证的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不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