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抗击疫情 我们始终在一起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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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警示
市领导督导高速服务区疫情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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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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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月10日24时,焦作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8例。根据我市累计确诊病例的不同类型,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相应警示。

  一、来自疫区。确诊病例中,来自湖北疫区及有省外、豫南等地外出活动史的共计22例,占比78%。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醒您:来自疫区很危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来势汹汹,疫情还将持续一段时间。所有市外返回人员,须严格执行湖北及我省信阳、驻马店、周口、商丘等市来焦人员一律居家隔离观察14天,其他地区来焦人员居家隔离观察7天,观察期自返回焦作当天算起。

  郑重提醒:有疾病流行地区居住或旅行史的人员

  1.尽快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或电话报告。

  2.从离开疾病流行地区的时间开始,连续14天居家隔离观察,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天两次。尽量单独居住或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尽量减少与家人密切接触。

  3.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应根据病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郑重提醒:对发现和了解有疾病流行地区居住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其密切接触人员的相关信息,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举报。

  二、家人(亲友)传播。确诊病例中,因为家人(亲友)有疫区接触史,被感染上新冠肺炎的计4例。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醒您:家庭成员间传播很危险!

  家庭聚集容易导致大面积交叉感染,大家务必要提高警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必须接受集中管理14天,必须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观察时间连续计算。对拒绝隔离观察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郑重提醒:

  1.患者的家庭成员应佩戴口罩,与无症状的其他家庭成员保持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家庭成员间实行分餐制,或错时吃饭,碗筷要消毒。

  2.若家庭中有人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其他家庭成员如果经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3.对有症状的家庭成员经常接触的地方和物品进行消毒。

  三、频繁外出人员。确诊病例中,近期无武汉旅行史或居住史,与确诊病例无接触史,但因频繁外出多种场合被感染的有2例。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醒您:疫情期间频繁外出很危险!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存在病毒来源不清、发病机制不清、排毒时间不清,外出风险大,家中最安全。

  郑重提醒:

  1.严格做到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

  2.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经批准开工生产的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的,要遵守相关规定,出具单位证明。

  3.涉及民生行业进入小区,必须经社区(村)同意并测温、登记后方可进入。

  4.进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检测体温、佩戴口罩,相互保持1米以上距离。

  5.在外就餐一律实行分餐制,居家就餐提倡分餐制,餐具严格消毒,毛巾、水杯等个人用品一人一用。

  焦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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