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2月12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市将采取加强政治引领、加大激励表彰力度、落实职称评审优先政策、开辟优秀人才补充绿色通道、实行重点人才计划倾斜政策、落实关心关爱措施、切实解除后顾之忧七项举措,最大限度发挥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领域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政治引领
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市一大批专家人才自觉弘扬爱国奉献精神,积极投身抗击疫情一线,在各自的岗位、行业、领域主动作为。我市将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专家人才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注重从疫情防控一线专家人才的先进模范人物中发现和推荐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关键词:激励表彰
我市将对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卫生工作者,根据其事迹和贡献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年评定优秀等次,可不受单位优秀比例限制。及时发现、总结和选树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专家人才典型和感人事迹,大力宣传、表扬表彰,推动形成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关键词:职称评聘
我市明确,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在职称评聘工作中落实“三优先、三免除”政策,即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免除提供副主任医师需提交聘任现职期间到上级医疗机构(或本专业重点专科)进修的证明材料,免除提供河南省城市医师卫生支农工作鉴定表,免除提供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继续教育学分材料;其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工作总结专题报告可作为晋升职称时的重要业绩成果;初级职称人员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免于一次业务考试;对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聘任相应岗位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机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或申报相应职称;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中级职称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评审,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关键词:人才补充
我市将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紧急补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凡市属医疗单位急需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县(市)区急需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可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取网上面试、考察等方式,直接招聘聘用,相关招聘手续可待疫情过后补办。对在隔离病区工作的临聘或人事代理医护人员,因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可在未来两年事业单位招聘中拿出部分岗位用于定向招聘。
关键词:人才计划
我市将实行市级重点人才计划倾斜政策,对在疫情防控方面贡献突出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参加援鄂应急医疗队、在我市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及发热门诊表现优秀的医护人员,以及在研发诊疗药物、创新疫情防控技术、研发生产医疗器械耗材和完善治疗方案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科研团队,符合焦作市第十一批市管专家、焦作市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焦作市521青年人才工程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市级专家人才申报条件的,可享受一次不受指标限制,单独申报,优先评选的政策;贡献特别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河南省优秀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的评选。
关键词:关心关爱
我市将不折不扣落实好对疫情防控一线专家人才的临时性工作补助、误餐补助政策。开辟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快速通道,对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因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未能按时休假的人员,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后,有关单位及时安排调休、补休。将参与援鄂医疗队、省内援助医疗队及确诊病例集中救治等高危工作的专家人才,优先列为我市专家休假疗养对象,适时组织集中休假疗养。
关键词:排忧解难
为解除疫情防控一线专家人才的后顾之忧,我市将对在疫情防控一线患病及进行医学观察、被采取隔离措施的专家人才,协调所在单位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2020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照顾。具体为:确保适龄儿童能够就近入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凡到入小学年龄的儿童,可就近选择优质公办小学就读;小学毕业生可就近选择优质公办初中就读;初中毕业生报考当地职业高中和中专的可以择校保送入学,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以降10分择校入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