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2月7日,一场原、被告不在现场的案件调解工作在山阳区法院三号法庭顺利进行。原、被告宅在家里,法官通过掌上“微法院”将双方的矛盾圆满化解。
当日在线庭审的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是一名个体户,曾多次催讨被告偿还拖欠的44800元货款,但被告拒不支付,于是原告将其诉至法院。
在确定双方同意调解后,该院法官王惠敏及时组建微信群,指导双方使用河南微法院小程序,当天便成功通过网络连接双方当事人,在核实双方身份后开始线上沟通。调解期间,原告及其代理人通过视频陈述诉讼请求,并展示了相关证据。法庭组织被告在线答辩,组织双方进行了质证及事实调查,并由书记员同步在线记录调解笔录,整个庭审过程程序完备、进展流畅。
经过电话、微信沟通,在近一个小时的线上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在掌上法庭中对调解协议和调解笔录进行线上及时查阅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