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闻评)当前,我市正处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期,危化企业复工复产也进入高峰,危化品生产面临诸多特殊安全风险,安全防控任务十分艰巨。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相关决策部署,市应急管理局紧急出台了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危化安全的防控措施。
按照《焦作市疫情防控期间危化品生产安全风险和对策措施指南》要求,企业要认真辨识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安全风险,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自评并落实相关对策措施;加强领导值班值守,领导干部每天至少保证有一个人在岗带班,加强对策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现场指挥安全防控;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毎日安排一名公司(厂)级负责人带队进行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理安全问题;严格检修、维修和特殊作业安全管控,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尤其慎重安排夜间开、停车,检修、维修和特殊作业,确需进行的要实施升级管理而且要上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有交叉跟踪监督员驻厂的,必须让交叉跟踪监督员到场实施监督;配齐疫情防控和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紧急状态下反应迅速、处置及时有效;疫情期间,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要参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不力,造成聚集性感染的,一律停产整顿。
为强化政府部门监管服务,督促企业做好特殊时期的安全防控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将结合《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从严从细做好指导督查工作,将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对涉及生产消杀类及防疫类的危化企业,各县(市)区要派驻专人驻厂服务保安全,优先保障防疫物资所需;各县(市)区要依法严惩涉嫌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行为,对外包、外租生产线要加强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凡以疫情防控为借口,参与或包庇、纵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化品,且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为抓好停产和复产企业的风险管控,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研判当地危化企业风险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做好停产和复产企业的风险管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