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徐先生
问题陈述:几年前,我的父母在我婚后出资为我和妻子一次性付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上写的是我们夫妻俩人的名字。最近我们感情不和想要离婚,我能以父母出资为由将这套房产认定属于我一人吗?
行动记者:陶 静
行动结果:律师表示,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出资也会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二人,归双方共有。因此,即使徐先生和妻子闹离婚,徐先生的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款,这套房产将被认定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