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闻评)记者近日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为充分发挥专家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生产安全综合管理中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加强应对和处置各类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提高企业生产安全管理水平,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各类长期从事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并组建市应急管理专家库。
据了解,此次选聘五类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范围包括:(一)防灾减灾救灾类,专业方向:水文地质、防洪除涝、气象气候、水旱灾害防御、地理环境、地理信息工程、地震灾害防治、土地测绘、规划、灾害救助、经济管理(灾害估算)、社会保障(灾民安置)、应急管理等;(二)防汛抗旱类,专业方向:水利、地质、气象等;(三)生产安全类:1.非煤矿山类专业方向:救援、采矿、地质、机电、尾矿库等。2.化工类专业方向:化工工艺、化工工程、化工设计、煤化工、精细化工、石油化工、油气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化工机械、电气工程、仪表自动化、烟花爆竹等。3.冶金工贸类专业方向:有色、冶金、建材、轻工、机械、纺织、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四)消防(防火)类;(五)综合类,专业方向:评估评价、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通信、电力、民爆、城镇燃气、应急预案、保险、应急救援等。
此次选聘明确了以下具体条件: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公正廉洁;热心应急事业,熟悉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自愿从事应急管理工作;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熟练掌握本行业、本领域内的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从事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及胜任现场工作;在重点行业领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技术过硬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据介绍,此次选聘还规定2017年换届聘任的安全生产专家经考核合格后,转为相应的应急管理专家;职业卫生职能因已经划入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纳入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同时,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及人才的涌现,可以随时补充进市应急管理专家库。
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指出,组建应急管理专家库,不仅能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大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还能更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