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青岛的“新冠高架路”在短视频平台上屡遭调侃,引发热议,有些市民甚至给政府信箱写信建议将其改名,原因是与病毒重名“太不吉利”“心里总感觉不得劲儿”。青岛官方回应,“新冠高架路”2011年由市政府命名,命名合法合规,符合《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南宫卿宇:与新冠病毒同名只是巧合而已,何况“新冠高架路”的命名是合法合规的,再说现实中可能有不少人名、物名、地名等都命名为“新冠”,难道全部要进行更改吗?
@不知潇湘在何处:“新冠”又不是病毒的本身,它只是一个名称而已,如果因为“新冠高架路”与之同名就要被更改,这就太荒谬了。与其盲目讨口彩,不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这才是眼下最重要的事情。
@雨中漫步3A:“新冠高架路”已使用多年,从保持路名稳定性的角度来说,不能由于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就随意更改路名,这不仅会增加巨大的人力物力成本,而且也不符合相关的法规文件,更不会对疫情防控带来任何帮助。
@悦眉潇生画:虽然“新冠高架路”命名合法合规,而且与新冠病毒也没有任何关系,但由于它和病毒同名,可能会让人们感觉不适。为此,政府可以通过民意调查来决定是否需要给“新冠高架路”改名。
@细数青山望蓬莱:不必改名。等到疫情过后,这个“新冠”的名字可以时时刻刻提醒人们,要居安思危,不要好了疮疤忘了疼,关注公共健康,警钟长鸣!
@老吕飞刀:高架路的名称,只是一个符号而已,叫什么并不重要,犯不着那么较劲。再者,从某种意义上讲,“新冠”也有警示作用,告诫人们要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增强环保意识,注重环境卫生。
@kellykeron:无论什么名字,只是一句称呼,没有吉利与不吉利之分!“新冠”二字,与其刻意去改,倒不如学会正视,记住疫情的发生、处理以及教训,从而避免再次伤害,说不定,效果更好。
@你听我说199406:同名是很常见的现象,把“新冠高架路”与新冠病毒混为一谈,不仅毫无科学依据,而且还很可笑,这完全是迷信思想在作怪,应当立即改正。
@风开季节:其实,只要地方的命名做到合法、合规,就应该保持稳定,不要随意更改。而认为名字不吉利,则是迷信思想在作怪,更不能接受。某些人确实要收起自己的玻璃心,坦然面对生活。
@深海林森景幽幽:一来路名在前,合理合法;二来“新冠”毕竟是褒义词,不能因为病毒就失去本来含义;三来要改也是设法用字母、单词或近义词等方式改一下病毒名。四来有这样一个桥名时常提醒未必是坏事;五来还是把精力放在今后的“防患于未然”上更为实际。
【下期话题】
“一米线”
随着全国各地稳步推进复工复产,人员流动加大,密集性提升,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日前,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做好商超行业防范人员聚集和疫情传播的紧急通知》,发布商超行业疫情防控指引,积极推广“一米线”行动,做到顾客排队“一米”、人员就餐“一米”、职员办公“一米”,也就是引导人与人间隔保持1米以上距离。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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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王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