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今年3月10日是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北山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纪念日。市北山办在不开展聚集性宣传活动的前提下,及时制订下发了宣传月活动方案,并印制宣传资料下发各成员单位。
为检验宣传月活动效果,3月10日,市北山办组织4个综合督导组对沿山县(市)区和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从反馈情况看,各单位能够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北山条例》进行宣传。沁阳市在疫情防控卡点向过往人员发放资料,博爱县出动10余辆宣传车在沿山乡村播放宣传音频,修武县在云台山地质博物馆大屏幕播放宣传视频,中站区送法进社区,马村区组织沿山干部群众学习《北山条例》有关内容。市公安局安排人员在城区各主要路口播放宣传视频,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出租车公司通过车载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市工信局协调焦作移动公司对沿山县(市)区所有移动手机用户发送宣传短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利用本单位LED显示屏播放宣传片或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月10日,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1.6万册,出动宣传车辆30余台次,悬挂横幅300余条,有力地促进了《北山条例》的贯彻落实。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