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爱红)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焦作文旅人在行动。即日起至6月25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不文明旅游、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及文明城市创建需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制订印发了《焦作市A级旅游景区“文明旅游、文明经营”活动方案》,将利用3个多月时间,在全市A级旅游景区开展“做文明旅游人”公益宣传活动和“文明经营”活动,向不文明旅游、不规范经营行为说“不”。
据了解,开展“做文明旅游人”公益宣传活动内容包括:通过利用官方网站、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定期发布文明旅游宣传信息、视频等方式做到动态引导;通过利用景区电子屏、宣传栏播放宣传视频、印制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广大游客宣传国内旅游文明公约、安全旅游知识、生态环保知识等,营造浓厚的文明旅游氛围,推进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提升。
开展“文明经营”活动内容是重点整治七类不文明经营行为:一是购物场所破坏主要景观或超范围经营,抢占道路和观景空间,妨碍游客游览;二是购物场所广告宣传过度,影响观景效果;三是购物场所环境不整洁,秩序混乱,存在围追兜售强卖强买问题;四是购物场所没有统一的管理措施和手段,购物场所各种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职责不明确,包括质量管理、明码标价、计量管理、位置管理、售后服务管理等;五是所售旅游商品不具有本旅游景区特色,且有些低质滥造、内容庸俗以及假冒伪劣商品;六是经营场所的管理及服务人员服务意识弱,员工形象散漫、举止不文明,且有有损景区声誉和形象的行为;七是A级旅游景区宗教场所过度商业化,存在借教敛财的违规经营活动。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人士表示,希望通过此次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对我市A级旅游景区文明经营管理,为游客提供安全、稳定、健康的旅游环境。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把抽查结果作为年度A级旅游景区复核重要参考指标,问题较多的景区将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