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仕智)日前,焦作市绿化委员会印发切实做好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这是我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和全国绿化委员会制定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扎实推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通知》强调,义务植树登记卡是单位和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重要依据,做好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登记管理工作是依法管理义务植树的基础。全市各级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履行法定植树义务,积极参与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推进我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切实做好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登记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义务植树登记卡登记管理工作。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直机关义务植树登记卡登记管理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市属学校义务植树登记卡登记管理工作;共青团焦作市委负责大中专院校义务植树登记卡登记管理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市属卫生系统义务植树登记卡登记管理工作;各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级各单位,辖区内学校、医院、工商企业等单位义务植树登记卡登记管理工作;乡镇(街道办)负责辖区内社区、村民委员会义务植树登记卡登记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登记建卡要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全市适龄公民义务植树登记建卡率达到95%以上,尽责率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