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齐云霞)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3月23日,市农信办、市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通过加强合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当前,做好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工作,助其渡过难关,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农信社(农商行)和各县(市)区工商联要本着“相互支持,互利共赢”的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助力民营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强大合力。
各级农信社(农商行)和各县(市)区工商联、市直属商会要积极主动对接,相互配合,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准确了解会员企业、商会组织信贷需求,广泛宣传农信社(农商行)金融产品和优惠政策,指导有需求的企业填写《疫情防控期间民营小微企业贷款需求情况统计表》,制订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建立一对一金融服务机制。
各级农信社(农商行)要针对不同信贷需求,践行普惠金融、创新信贷产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开辟绿色审批通道,优化办贷流程、简化办贷手续,以最快速度提供信贷支持。对从事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运输等涉及保障市场供应相关的行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真实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对已在农信社有存量信贷业务但暂时受困的民营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要采取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支持客户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