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当前,我市物流标准化示范建设工作已进入收尾验收阶段。记者昨日从市物流办获悉,我市第二批物流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启动,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须于4月17日前向辖区商务部门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批物流标准化示范项目支持范围包括快消品、农产品、药品、电商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生产厂商、商贸流通企业、物流基础设施运营商、托盘运营服务商、物流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第三方物流企业以及行业组织等主体。申报的项目须具备六个条件:一是项目单位主要为生产厂商、商贸流通企业、物流基础设施运营商、托盘运营服务商、物流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第三方物流企业以及行业组织等,须在我市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履行缴税义务,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信息服务平台企业和行业组织除外),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和统计资料;二是项目单位同一项目没有享受或正在申请其他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扶持;三是申报项目为2018年1月1日以来开工的新建或改建项目,且须确保2020年3月31日前完工;四是项目的标准托盘和配送车辆必须接入焦作市物流标准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接受实时动态监控;五是项目单位须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向市物流办等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及项目进展情况,配合开展调研工作,接受商务、财政、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审核工作;六是项目单位须出具《物流标准化示范建设项目责任承诺书》《物流标准化示范建设项目不重复申领财政资金承诺书》《物流标准化示范建设项目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接入承诺书》。
据市物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申报项目与第一批示范项目共同验收,按照竣工后通过验收的方式予以扶持;第一批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在建设内容不重复的前提下,可参与本次项目申报;同一个申报主体可以申报多个项目,但同一个申报主体获得的项目扶持资金累计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且不超过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