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9年9月29日13时10分,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林南路195号的宁波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奇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9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1人轻伤),过火面积约11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2380.4万元。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锐奇公司员工孙常松将加热后的异构烷烃混合物倒入塑料桶,因静电放电引起可燃蒸气起火并蔓延成灾。
(二)间接原因
1.锐奇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2.宁海县裕亮文具厂违法建设、非法出租;
3.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不力;
4.负有安全生产、消防监管职责部门履职不到位;
5.其他有关部门对安全相关工作监管、指导、督促不到位;
6.中介机构服务流于形式。
三、人员处理情况
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杨勇,原宁海县委书记,诫勉谈话处理;宁海县委书记林坚,原宁海县县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宁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军海,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宁海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东林,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宁海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剑鹏,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市应急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