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改玲)4月11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春季学期初三等年级返校复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市初三年级4月20日复学。
《通知》要求,全市初中三年级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有对口升学任务的学生,于4月20日统一返校复学,其他年级返校复学时间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各学校不得擅自提前复学。
全市各学校实行分学段、分年级、分批次有序复学。复学前,各学校线上教学工作按有关要求继续开展;复学后,对不能或不愿返校的学生要继续实行网上教学。本地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复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任何线下培训;全面复学后,经本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培训机构方可开展线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