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华联置业有限公司因贷款需要,准备将本公司开发的宁城华府小区19#楼商业用房9套,分别是S-1、S-2、S-3、S-4、S-5、S-6、S-7、S-8、S-9进行抵押贷款,凡是购买以上房屋的购房户,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的,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将办理有关抵押合同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
焦作华联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