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十大重点发展产业的实施意见》和十大重点发展产业相关推进机制及考核评价工作的精神和有关要求,我市出台《焦作市现代物流业2020年度推进情况考核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各县(市)区现代物流业的工作推动情况及发展成效等进行考核。
据市物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将从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现代物流业的工作推动情况,同时设置加分项。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情况,包括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现代物流产业政府领导分包情况、工作机构或牵头部门情况、政策资金情况等;工作推动情况,包括专题工作会议召开情况、工作方案制订情况、是否明确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等;任务落实情况,主要是《2020年焦作市物流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中涉及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的有关任务,以及物流标准化示范项目推进质量等;项目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库建立情况、年度新开工(在建、新谋划)项目情况、新增投资额等;考核日常工作情况,包括工作台账和工作信息报送情况、各类须报送材料的报送及时性与质量、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的完成实效与质量等。
《办法》要求,现代物流产业作为我市十大重点发展产业之一,其推进工作情况已纳入市委、市政府“五位一体”督查考核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全面谋划、细化措施、周密部署,积极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现代物流业转型发展;要注重日常工作推进情况的梳理总结、信息上报和佐证材料收集,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杜绝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