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为支持我市建筑行业发展,增加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数量,提高中级职称评审质量,4月27日下午,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人社局、住建局、市建筑业协会和部分建筑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行业专家召开研讨会,对我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条件进行修订。
据了解,为促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发展,2018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建筑业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焦作市民营企业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并经省人社厅批准,设立了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开展民营企业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两年来,我市已评选出1400多名建筑行业工程师,为我市建筑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
为使民营企业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会上,与会人员围绕评审条件(试行)的适用范围和对象、工作能力与经历、业绩成果等细节展开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最终基本达成共识。同时,大家还对《焦作市民营企业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答辩考核办法(试行)》、常用企业登记划分标准、各专业中型大型工程标准、《焦作市民营企业建筑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简易评价标准》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市职改办负责人表示,会后将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并吸收采纳。预计5月上旬,我市将公布新修订的《焦作市民营企业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出台《焦作市民营企业建筑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简易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