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许多第一次。30多年前,我第一次在《焦作日报》上发表文章,其情景让我至今难忘。
1988年,我从豫东农村来到煤城焦作,经人介绍来到某矿当了一名采煤工,每天井下8个小时的体力劳动常常累得我腰疼腿酸、筋疲力尽。吃饭、上班、睡觉成了我生活的全部,日子过得单调乏味。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单位区队值班室看到一份《焦作日报》,竟让我爱不释手,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从此,我对《焦作日报》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有空就去阅览室看报纸,尤其是对《焦作日报》星期刊更是爱不释手。那时《焦作日报》是小报,每份报纸从1版到4版,不管是什么栏目,我都不放过,不仅看标题、看内容,还要琢磨人家的写作手法,并思考着如果让我去写我会怎么写。时间一长,我便不“安分”起来,脑海里产生了斗胆向《焦作日报》投稿的想法。那时我想,不成功也无所谓,不就是花8分钱的邮费吗?
据了解,当时《焦作日报》在全市发行,发行量大,投稿的人也多,除了报社一群专业记者外,还有一大批投稿的“武林高手”,想想自己的能力和水平,能行吗?但又感到心有不甘。临渊羡魚,不如退而结网。有了这个异想天开的念头,接下来就琢磨着写什么东西。
单位有一同事,三口之家,与我所居的宿舍是隔墙邻居。同事两口经常吵架,可谓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谁也不让谁。作为同事,为了息事宁人,我没少去劝架、做工作,但收效甚微,人家照样是“星星还是那颗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照吵不误,而我这个好心人也不再登门做“好事”了。
常言道:家和万事兴。两口吵架,如果有一方谅解、忍让一下,也许这个架就吵不起来了。倘若二人各不相让,针尖对麦芒,这架不吵才怪呢?就此事我写了一篇言论《谅解、忍让并非低下》,并寄往焦作日报社,不成想,当周的星期刊在二版中间位置刊登了。
消息很快在矿宣传科及我所在的生产区队传开了,矿宣传科通知我参加每周一次的通讯员例会,会上宣传科长表扬了我,并宣读了我刊登的稿件,鼓励我再接再厉,多写多练,还号召与会同志向我学习。我所在的生产区队,一帮要好的哥们非让我请客不可,说什么大作都上《焦作日报》了。为了不扫大家的兴,下班后我在单位门口一家餐馆花了98元摆了一桌。
一位要好的哥们说我在《焦作日报》登的那篇稿子稿费一定不少,直到后来我收到一张焦作日报社寄来的汇款单——“稿费3元”,被他看到后笑得前仰后合:“老弟,你真是发‘大’财啦!”稿费虽少,但激发了我写作投稿的热情,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我处处留意,不断学习,一有机会就创作。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见报的稿件也越来越多,我的工作也由“地下工作者”到了地上,后来去了办公室。
如今,退休在家,仍笔耕不辍,继续向《焦作日报》投稿。前几年,我又加入了焦作日报老年记者团,成了写作班的一名成员。屈指算来,我和《焦作日报》已有30多年的交情,它是我的良师益友,丰富了我的文化生活,让我受益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