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珂)2021年是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开局之年,今年,我市两级法院开展该项斗争的情况如何呢?昨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涉恶案件7件、62人,其中12人被判处重刑;判处财产刑及退赃、退赔等500万余元。
据悉,为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有效开展,全市两级法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履行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负责人职责,将全院各部门、各审判团队纳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审判、纪检、组织、宣传等职能部门作用,从组织领导、机制建设、案件办理、舆论宣传等多方面对扫黑除恶斗争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全市法院坚持依法办案,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严格把握取保候审、缓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实行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将院长、副院长、庭长编入扫黑除恶审判团队,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今年年初以来,全市法院院长、庭长共办理涉恶案件8件,不断提升案件质效。对于涉黑案件、恶势力集团案件,全市法院积极采用“七人合议制”审理,确保审判效果。
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市法院把源头治理作为治本之策,推动扫黑除恶斗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于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反映出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全市法院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高质量司法建议,切实防范传统行业粗放管理、资源行业非法垄断、娱乐行业藏污纳垢、新兴行业野蛮生长等问题。
此外,全市法院还用足、用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经验和成果,依托执行攻坚平台,有效运用网络查控、悬赏执行等方式,确保“打财断血”成效落地、落实。把生效判决财产执行情况与黑恶罪犯减刑、假释挂钩,倒逼有执行能力的罪犯主动履行。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涉恶案件7件、62人,其中判处涉恶人员5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重刑率达23.5%;判处财产刑及退赃、退赔等500万余元,已执行到位300万余元;发出司法建议8份,已收到反馈意见4份,形成长效机制2份;移送黑恶案件线索3条,保护伞线索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