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珂)近日,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纠纷的案件,通过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最终同意履行赔偿义务,促使该案顺利执结。
2019年12月,贵某某驾驶轿车在塔南路和人民路交叉口转弯时与陈某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陈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经认定,贵某某负全部责任。陈某某住院治疗共花费6万余元,但贵某某在垫付了2万元医疗费后,便以经济困难、没钱等各种理由拒绝承担其余的医疗费用。
迫于无奈,陈某某将贵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新乡分公司)告上法庭。经审理,山阳区人民法院判决人保财险新乡分公司赔偿陈某某11万余元,贵某某赔偿陈某某7.89万余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贵某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陈某某便向法院申请了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传唤贵某某到法院协商,贵某某表示愿意配合,并承诺马上回去筹钱。可是几天后,当执行干警再次联系贵某某时,却发现贵某某手机已关机,怎么也联系不上。意识到贵某某在有意逃避执行后,执行干警立刻到其工作单位走访调查。同事们反映:“贵某某工作没做完就走了,没有人知道他的去向。”执行干警没有灰心,又前往其所住社区展开摸排。在与社区居民交谈中,执行干警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贵某某可能躲在新乡市卫辉市的老家。
为了避免贵某某再次偷跑和转移财产,执行干警到达卫辉市后,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了贵某某的房产信息,并冻结了其在卫辉市的一处房产,然后在凌晨开展的突击行动中,将贵某某堵在被窝里。
“我就是不还钱,你们能把我咋样?”一开始,贵某某气焰嚣张、态度蛮横地和执行干警叫嚣着。面对大喊大叫的贵某某,执行干警耐心地释法明理,告知贵某某再不履行,将查封、拍卖其房产,同时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贵某某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立刻将执行款交到法院,使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