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吴先生咨询:我住在市民主路十号院,今年12月11日,小区才开始集中供热,可热力公司在收取暖气费时,按照整个采暖季(121天)计算,居民对此议论纷纷,请问是否合理?
记者帮办:市民主路十号院是集中供热今年新入网的小区,按照工作计划,中环寰慧(焦作)节能热力有限公司于12月9日、10日为该小区居民办理签订入网合同及交费手续。该小区用户的采暖费计算方式为:用户房屋建筑面积×收费比例(高层82%、小高层86%、多层90%)×0.175元/天×121天(建筑面积以测绘报告面积或含公摊房产证的面积为准)。在收取暖气费时,热力公司暂按121天预收,本采暖季结束后,热力公司将按实际供暖天数减免采暖费,并将减免的采暖费划入用户账户中。
据介绍,受集中供热施工进度等因素的影响,我市一些新入网小区会出现供暖天数不足121天的情况,这部分小区的用户可于本采暖季结束后,查询账户余额,及时核对热费减免情况。
本报记者 梁智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