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8日,《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实施办法》经市委批准同意,并印发至全市各有关部门。据悉,近日,市政协将集中向我市30余家党政部门、司法机关选派100余名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
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工作由市政协主席会议领导。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将采用部门邀请和政协选派相结合的办法。较大的部门由政协直接选派,其他部门由部门邀请后政协选派。选派名单由政协办公室、有关部门和政协委员三方协商,提请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后予以公布。特约监督员将对派驻单位宪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上级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张公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