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起我县全面开展提高医改资金财政补助标准, 保障居民健康。去年我县医改各项重点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保人数明显增加,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5%以上, 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全面启动。为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健康,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使百姓求医看病得到更大的实惠,今年政府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障资金的投入,提高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一是将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去年每人每年补助120元提高到200元;二是将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人每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三是将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人均经费标准由去年每人每年补助15元提高到25元。
此外,今年起我县全面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对0至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开展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两类重大疾病救治工作。重点救治6个病种,其中包括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狭窄。
符合条件的儿童急性白血病的2个病种,在限额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控制标准内的抗感染药物及血液制品费用、经专家组会诊批准的超出控制标准的抗感染药物及血液制品费用,由县新农合基金补偿70%,再由医疗救助基金补偿20%,超出限额部分的医疗费用或未经批准超出控制标准的抗感染药物及血液制品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符合条件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4个病种按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由县新农合基金补偿70%,再由医疗救助基金补偿20%,超出限额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
财政补助标准提高,相应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丰富“保基本”的内涵,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政府加大投入带来的更多实惠。
(任建设 赵彩霞 杜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