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2011年劳动节放假日期具体安排如下: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应急值班、安全保卫、卫生防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确保人民群众欢乐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