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新和 本报通讯员 司小香
当接到赔偿款的那一瞬间,张毛毛留下了眼泪。他动情地对记者说:“如果没有工会的法律援助,我的工伤赔偿问题不知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决。”
沁阳市碳素厂职工张毛毛2009年在工作中被烧伤,因厂方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认定,在落实工伤待遇时发生了纠纷。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他来到沁阳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请求法律援助。该中心立即委派法律援助律师为他代理,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努力后,终于为张毛毛落实了工伤待遇。
类似这样的维权例子,在沁阳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不胜枚举。据了解,该中心自2006年12月成立以来,共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70人次,为职工代写法律文书31人次,代为审查合同80余份,办理工伤认定9起,仲裁5起,代理诉讼8起。仅2010年,就帮助117名农民工讨回工资22.12万元,为广大职工树起了坚强的维权后盾。
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的合法利益,该中心专门设置了法律援助窗口,聘请两名律师,为困难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审查指导,劳动保障待遇落实、工伤认定、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等方面的咨询,代写法律文书,非诉讼和诉讼代理等专业的法律服务。针对现实中职工遭受侵权而源头维护艰难的情况,该市总工会和帮扶中心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协商、调解为主、会员优先、覆盖全体职工的原则,采取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下发劳动法律监督整改建议书、提请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依法协调处理、向司法部门提出维权建议、通过新闻媒体督促案件解决、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因人因事地为职工提供维权服务。为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该中心与沁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伤保险科、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了联动机制,力争做到应援尽援,不让一个困难职工因得不到法律援助而求告无门。
5年来,该中心积极为职工群众解决工资、工伤、养老等燃眉之急,被职工群众亲切称为“娘家”。2010年,该中心被省总工会授予“五星级帮扶中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