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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5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继母是否有权享受
供养遗属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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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提出:邱先生

  问题陈述:我父亲是企业退休工人,母亲去世后,父亲又找了一个老伴,双方已经履行了婚姻登记手续,继母今年60多岁。请问,百年之后,继母是否有权享受供养遗属生活补助费?

  行动记者:仝伟平

  行动结果: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邱先生的继母将来有权享受供养遗属生活补助费。根据河南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标准是: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规定范围中的供养遗属人员,要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在职工死亡后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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