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商业预付卡的管理作出了规范。根据《意见》,商业预付卡将实行分类管理,达到一定额度的预付卡购买须实名登记;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否则,将以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予以查处。《意见》中指出,商业预付卡市场存在监管不严、违反财务纪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公款消费和收卡受贿等突出问题,严重扰乱了税收和财务管理秩序,助长了腐败行为。
看点:推行购物卡实名制只是表象,反腐斗争陷入困境才是实质。而反腐斗争陷入困境,则又在于这一问题错综复杂,并不单纯。一者,腐败大面积存在,“反不胜反”。不是有句话说:反腐亡党,不反腐亡国。这还怎么反?二者,制度反腐不力。那么多法规党纪,为什么挡不住贪官前腐后继?这肯定不光是贪官不怕死,而是制度有漏洞——至于这个漏洞是先天不足还是后天缺陷暂且另说。仅此二端,足以说明问题。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