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6月23日电(记者罗争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3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受贿财物共计人民币1045万余元,犯有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