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
解放前夕焦作仅有的李封、王封两个矿井,巷道倒塌严重,生产奄奄一息。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大大提高了生产能力。1952年原煤产量由1949年的59万吨提高到169.47万吨,之后,又经过"一五"期间全市煤炭系统工人的艰苦创业,到1957年,原煤产量猛增到249万吨,焦作成为全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础。
[1956年]
从1951年开始,焦作矿区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大体经历了由互助组到初级社,又到高级社的过程。至1956年1月,全矿区已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34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9.7%。从1953年开始对个体手工业和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1月,矿区建成手工业合作社34个,入社人数占手工业从业总人数的99.24%;工商业纳入公私合营等形式的户数占总户数的93.2%。胜利完成对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与此同时,沁、温、孟、修、博、武各县(市)也相继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标志着焦作地区的农民、手工业者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者在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上跨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1956年7月,国务院决定撤消焦作矿区,建立焦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