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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不成挟人质 非法拘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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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通讯员杨玉明) 与前女友约会遭到拒绝,便将其表弟作为人质相要挟。近日,修武县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1年。

  被告人冯某与前女友段某分手后,欲重新恢复恋爱关系,但被段某拒绝。2011年2月20日,冯某到段某家,因未见到段某,便于当天下午将段某5岁的表弟从幼儿园骗走,并将写有“把小孩接走了,不要报案”的字条留在段某家门口。随后,冯某将孩子带至某宾馆内。段某闻讯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期间,冯某多次以危害孩子人身安全威胁段某与其见面。当天22时许,民警在冯某藏身的宾馆将孩子救了出来,并将冯某抓获。法院审理后,依法对冯某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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