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程贵忠、皇真)今年年初以来,博爱县法院充分利用社会调解资源,通过做好“三个对接”,把一些诉至法院的赡养、婚姻、医疗、道路通行等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节约了法院审判资源,减轻了群众诉累。
该院首先做好退休法官与农村干部的对接,将调解范围扩大到疑难复杂但不宜判决的案件。同时,选派资深法官常驻乡、镇担任联络员,提前介入群体性矛盾的防范和化解。其次,做好人民调解员与审判法官的对接。一方面通过常规化轮训、法制宣讲团等方式,加强法官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另一方面通过每月例会、联席会议等途径,使调解员及时将案件情况反馈给法官,帮助法官准确掌握案件背景、争议焦点。第三,做好社会法庭与乡村、行业组织的对接,组织、协调、动员社会法庭联手县乡司法所、综治办以及工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行业自治组织,邀请其参与社会法庭的社会法官调解工作或提供专家意见,把社会法官、调解员的调解技能与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将社会法庭的功能向街道、农村、行业组织延伸。
截至目前,博爱县法院共诉前化解纠纷158件,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