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更好满足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省市医药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凡在焦作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住院的参保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住院起付线分别由原来的650元和600元降低到现在的200元,同时报销比例也分别由原来的80%和65%提高到现在的85%。
接到上级通知后,该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为确保住院病人第一时间得到实惠,迅速组织全院职能、临床科室人员,在学习吃透政策的基础上,对收费软件作出准确调整。目前,凡到市三医院住院的患者均能享受到上述政策。据了解,此项政策的实施将会为每位患者节约住院费用近千元。 (赵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