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宁雕像
消失风波
赖宁雕像自上世纪90年代落户山西太原东仓巷后,就成为这里的一个人文风景。
今年5月,雕像无声无息地消失了。经过民众和媒体积极寻找,终于在较为偏僻的杨家峪街道东沟村找到了。有关人员解释,把雕像移走是因为“道路狭窄,车辆经过时,经常出现与雕像磕碰现象,同时雕像所在地脏乱,周围全是灰尘和垃圾”,当地要整治环境;而“联系了很多公园和学校,但都被对方拒绝了,找不到愿意接收的场所”,雕像成了烫手山芋。
在网上,该事件迅速升温,引起中国社会公众对赖宁精神的广泛讨论。从微博、贴吧到论坛,对于赖宁精神是否值得提倡,各大媒体纷纷发表评论。
8月18日晚,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山西“小英雄”赖宁雕像又“回家”了,其雕像被搬回了原处,经过清洗的雕像焕然一新。
8月19日上午,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组织小学生搞了一个“小英雄赖宁雕像回迁安放仪式”,雕像旁边摆满了鲜花。昔日的小英雄雕像如今受到了高规格的“礼遇”。杏花岭区政府表示,希望居民更好地爱护它、保护它,并倡导青少年学习赖宁的这种爱国主义精神。
8月19上午,杏花岭区政府负责人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赖宁雕像迁回和网上报道有一定关系。不过组织小学生举行仪式和网上炒作没有关系,这属于杏花岭区政府的一个正常工作。”
针对此前报道包括少年宫、学校在内的单位,拒绝安放赖宁雕像的说法,杏花岭区政府负责人说,不存在“没地方要”的情况。区里考虑了几种方案,考虑到雕像在东仓巷呆了20年了,居民已经习惯了,最后还是决定放回原址。
(据《法制晚报》)
受赖宁影响的一代人
他们大多是赖宁的同龄人,唱着歌曲《闪亮的水晶心》,学着课文《少年英雄赖宁》,看着赞扬赖宁的电影……这个牺牲时年仅14岁的少年,时刻告诉他们,舍己为人是理所应当具备的优良品德。20多年以后,他们已经长大成人,这个已经离他们远去的孩子,对他们又意味着什么……
苏广:40岁,普通上班族
高中时觉得他了不起
现在不愿子女学赖宁
“赖宁比我小3岁,他死的时候,我正在读高中。”苏广依稀记得,读书时教室外走廊上赖宁的照片和老师教他们唱的歌。照片上的赖宁系着鲜艳的红领巾,穿着白色的衬衫。
苏广说:“高中时我特别佩服赖宁,比我小那么多,都去扑灭森林火灾了,我觉得他很了不起。”不过,妈妈曾私底下告诉苏广,千万不要学习赖宁去扑火。“当时我觉得我妈特别自私,但现在我自己也有了娃娃,觉得我妈说得还是有道理。”
孙大姐:45岁,图书馆工作人员
未成年人救火不宜宣扬
但美好人性不该磨灭
“那时,铺天盖地都是赖宁的名字。”赖宁牺牲的时候,孙大姐还是个20岁出头的年轻人,她回忆说,虽然当时电视还未普及,但广播和报纸,铺天盖地都是那个勇敢扑灭森林大火的男孩。那时若碰上六一儿童节或开学的日子,各所小学的少先队的辅导员总会开展赖宁事迹宣讲会。
对此,孙大姐也有些疑惑。“那时我觉得,不该过度宣扬这种行为。赖宁毕竟还是个孩子,他连保护自己的能力都没有。”孙大姐认为,救人或救财产,目的都是挽救即将逝去的东西。若因此再搭上另外一条鲜活的生命,就太可惜了。虽然赖宁的行为值得商榷,不过孙大姐还是认为,那种崇高是人性中美好的东西,不该被磨灭掉。
刘迎春:26岁,小商店店主
自不量力也值得尊敬
仍会教孩子见义勇为
“赖宁啊,我知道的。”赖宁扑灭大火那年,刘迎春才3岁,在她家乡的小县城里,小学老师只负责教语文和数学,而且自初中毕业后刘迎春就一直在外打工,没有读过多少书,但她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赖宁的故事写在思想品德课本的,老师不讲,我就自己看。”
虽然自己只是读了课本,没有亲身经历,但刘迎春仍然非常肯定赖宁的精神。“也许他自不量力,可他依然是个英雄啊。他为了公家的财产舍去生命,为什么不该尊敬他呢?”现在的刘迎春,已经是一个两岁女孩的母亲,她说,等孩子长大了,她还是会教孩子见义勇为,教孩子不要胆小,不要怯懦。
(据《成都商报》)
赖宁值得纪念
□方家禾
明星急于忘却自己的本来面孔,城里人急于忘却自己的故土,社会急于忘却它一路走来的足迹。时代浪潮裹挟着个体,像高速列车般疾驶,少年英雄赖宁,被匆匆甩下圣坛。
雕像可以轻易被遗弃,历史的记忆却难以被抹杀。23年前的春天,四川省石棉县山区的一场大火,带走了奋不顾身灭火的14岁的小赖宁,他被授予国家级“英雄少年”光荣称号,全国少年被号召向他学习。
虽然年仅14岁,据报道,却已是他第三次或者第四次勇赴火灾现场,石棉山区当时是个火险区。赖宁也不是第一个用生命换来“英雄”称号的少年。他的传记作者曾统计,从新中国成立至1985年,36年来共有36名省级以上的少年英雄出现,其中约90%都因上山救火、下水救人、与坏人搏斗或抢救公共财产而牺牲。
在几乎每年都会有为他人、为国家而牺牲的少年典型形象被推出的时代,怎能让少年们不争相当英雄,怎能不让赖宁得以数次顺利奔赴进火灾现场?
而似乎转瞬间,曾经燃烧的火样的激情变得波澜不惊。自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近些年各地也陆续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见义勇为,特别是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屡屡引发社会的讨论和争议。早在山西省太原市的赖宁雕像无处安放之前,北京市多所中小学校的赖宁像已被“下课”。也许是经济的发展、信息的交流、价值观的变迁等一系列的原因促成了向尊重生命、回归人本身的质的转变。
难以搁置的赖宁,凸显了社会对于历史记忆的集体憎恨和怀疑,曾经的集体朝拜如今被看做是那么的不合时宜。社会如同一个不愿面对自己过去的个人,希望能够断裂地活着,回避从前。但历史这个难死之身却直挺挺地存在在那里,不以人的主观为转移。
生命定格于14岁的少年,曾经无力选择是否被膜拜,如同他现在的雕像,无力选择站立或是倒下。但仅仅作为见证了社会历史变迁的形象标志,少年赖宁,已足够值得纪念,不容忘却。因为有词曰,以史为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