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版:法制时空 上一版3  4下一版
图片新闻
为党代会保驾护航
多次勒索小学生
最终获刑一年半
开挖路面警示不到位
致人摔伤依法当赔偿
没钱打官司
法官来帮忙
为工人系紧“安全带”
两地警方联手抓获一名交通肇事嫌疑人
假冒军人行骗 被判三年徒刑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8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次勒索小学生
最终获刑一年半


作者:许伟涛 通讯员翟玲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 (记者许伟涛 通讯员翟玲) 年纪轻轻却整日游手好闲,为了玩乐竟对小学生动起了歪脑筋,近日,多次在山阳区某小学门口强拿硬要小学生钱物的被告人汤某,被山阳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刚刚年满18岁的汤某,初中毕业后就与所谓的哥们儿混在一起,整日吃喝玩乐,时间一长便感觉父母给的钱越来越不够花。为了满足自己的享乐需求,汤某把目光盯在了小学生身上。2011年3月,汤某在我市某小学门口先后7次采取拦截、威胁等手段,对小学生区某、蒋某、金某强行索要现金70余元。汤某的行为给小学生和家长造成了心理恐慌,致使部分小学生没有家长陪同就不敢去上学,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后来,汤某再次作案时,被学生家长报警后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汤某采取拦截、威胁等手段,多次在学校门口强拿硬要小学生财物,严重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到汤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又系初犯、偶犯,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山阳路56号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3924268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