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许明霞 通讯员张国富) 从昨日起,我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年度的参保缴费手续正式开始办理。4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开始办理居民的参保(续保)手续,居民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在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居民,办理参保、续保手续要注意几个事项。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具有焦作市城镇户籍(含所辖县市),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第二类是转为本市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和在市区(或各县市城区)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在校学生;第三类是未获得焦作市城镇户籍,但在焦作市城镇长期居住的流动人员。
缴费时别忘记带相关材料
城镇居民参保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登记缴费。新参保的居民须带户口簿,已参保成员带参保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家庭所有成员户口簿的复印件;户籍是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原件和复印件。属于低保、重残(一二级)的应携带相关原件和复印件;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应提供申请表(申请表需要社区、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民政局加盖公章)。未在焦作取得城镇户籍的流动人员新参保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家庭为单位参保。2010年参保而2011年未续费的要单独以表格的形式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医保中心审核处理,这类续费人员将被视同新参保人员(新参保和中断续费居民有90天的等待期,90天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享受报销)。所有60周岁以上南水北调拆迁户居民老人视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 参保认定时携带拆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连续续费人员持居民医保手册即可缴费。
市区有41个缴费网点
我市市区有41个缴费网点方便参保市民缴费。这41个缴费网点是:解放区的焦南平光、焦南中州、七百间、焦北、焦西、新华西、新华东、民主、民生北、民生南、王褚、上白作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阳区的东方红塔西、东方红塔东、艺新、光亚、焦东、太行、定和、百间房、中星、新城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站区的王封、李封、朱村、龙洞、月山、冯封、龙翔、府城、许衡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马村区的马村昌盛、马村文昌、北山、九里山、冯营、安阳城、演马、待王、冯营云台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新区的李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