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路国贤在市十次党代会上强调:“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推进升级,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善于负责,以责任的落实来推进整个干部队伍工作作风的持续转变。要牢记责任,对党员干部来说,责任体现党性,责任折射品德,责任反映能力,责任决定态度,责任产生动力,责任关乎事业,责任连着民心,责任影响形象。”仔细品味这番讲话,发人深省,催人奋进。
要明确责任。一位伟人曾经说过:“人生所有的履历都必须排在勇于负责的精神之后。”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责任是效能、形象和品质,也是生产力和竞争力。作为一名公务人员,我们的责任就是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忘我坚守。尤其是对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党员干部来说,要明白“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职务越高,风险越高”的道理,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弄清楚行使权力过程中必须承担的工作责任,弄清楚本职岗位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应做的事可做到什么程度和范围,时刻认真负责,敢于承担责任,做到行使权力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按照这样一个基本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养成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习惯,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干净做人、用心做事,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专一行,多做群众需要的事,多做打好基础的事,多做有利于长远发展的事。
要落实责任。工作意味着责任,责任意味着落实。责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它伴随着每一个生命的始终。事实上,只有那些能够勇于落实责任的人,才有可能被赋予更多的使命,才有资格获得更大的荣誉。一个缺乏责任感的人,或者一个不落实责任的人,首先失去的是社会对自己的基本认可,其次失去了别人对自己的信任与尊重,甚至也失去了自身的立命之本——信誉和尊严。所以说,落实责任也是一种能力,而且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用以衡量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功的能力。具有了这种能力,才能获得业绩的突破、取得事业的辉煌。孔繁森为了西藏人民,焦裕禄为了建设兰考,任长霞为了一方平安,呕心沥血、鞠躬尽瘁,在人民心中树立起了一座座丰碑。在现实生活中,少数同志在工作中往往口头承诺多,具体承办少;遇到难题推诿多,破解难题行动少;执行决策计划多,具体落实措施少;开头轰轰烈烈的多,收尾富有成效的少。责任不落实,直接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益,甚至造成不良后果。因此,要多一些关注、少一些浮躁,多一些责任、少一些应酬,多一些实干、少一些形式,让每个人都能精心谋事、潜心干事、专心做事,自觉担负起抓落实的责任,做到责随职走、心随责走。
要严格责任。莎士比亚有个名言:少了一个铁钉,丢了一只马掌;少了一只马掌,丢了一匹战马;少了一匹战马,败了一场战役;败了一场战役,失了一个国家。说的是英国国王查理三世的故事,虽然很传奇,但却追溯到了责任。少了一个铁钉,最终可能失去一个国家。现在社会上有一种怪圈,往往遇到好事和有利的事时,抢功劳,抢荣誉,沾好事,讨好人,真正要负责任的时候奖罚就难分明了,推诿扯皮,推卸责任。这是责任缺失和过失不究的结果。对不落实者的追究,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而是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责任意识,对自己要求严格,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从而担负起自己应尽的责任。因此,要保证工作落实,就要严格责任追究,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纪检监察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在维护社会稳定,惩治干部腐败、树立党的威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倍努力地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胡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
托尔斯泰说过:“一个人若是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心。”责任让人勤奋,责任让人努力,责任让人上进,责任让人清醒,责任让人理智,责任让人有为。面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把岗位当做舞台,把职责当做平台,进一步坚守责任,提升素质,勇于担当,有所作为,牢固树立起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光辉形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系市纪委监察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