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树勋 刘正文
市十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焦作新区要按照省政府的定位,建设成为全市经济新的增长极和中心城市发展的新亮点,这标志着新区建设迎来了又一个快速发展期。
9月1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立坤带领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新区现场办公,明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十次党代会精神,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焦作新区建设的决定》中提出的举全市之力建设新区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支持焦作新区建设,切实加快焦作新区发展。
据悉,这已是孙立坤继今年3月14日、5月12日两次到新区现场办公后的第三次现场办公。
现场办公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建军当即就如何贯彻落实现场办公会精神进行部署,并要求各部门逐条落实《决定》。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王胜利表示要加大督导与督察力度,认真落实新区现场办公会的精神,集聚公共资源,全力服务新区。
现场办公会刚一结束,市规划局局长杨永昌就主动和新区领导一起研究该局如何落实《决定》,并表示,市规划部门全力支持新区发展,落实现场办公会的精神。
市商务局当天就下发了《关于委托审批有关外资项目权限的通知》,全面落实了市委、市政府《决定》中关于“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外汇收支不需要国家、省平衡,产品不涉及出口许可证、配额管理,需由市级管理权限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由市商务部门委托新区招商部门负责审批并核发批准证书,新区招商部门及时将办证资料向市商务部门备案”的内容要求;
市人防办近日专门作出四项决定,全面落实新区办理涉及新区项目建设的人防工程许可审批事项事宜;
焦作供电公司也积极行动,专门下发《关于成立新区供电分局的通知》,升格新区的供电机构,全力保障新区建设用电……
“服务新区,看态度,看速度。”记者在采访中,许多市直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这样说。 记者对照5月10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涉及市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细细品读,一个个部门为加快新区建设拿出的“真金白银”令人感动——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由市编办委托新区编制部门核发工作已经完成;市级投资权限内具体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申报由市投资主管部门委托新区投资主管部门办理,已按《决定》精神落实;确定新区财政体制,一定五年,已制订出《焦作新区财政管理体制草案》;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新区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各项财政激励、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争取上级财政对焦作新区发展建设的资金支持,已按《决定》精神落实;全市环境容量指标优先支持焦作新区项目建设,优先为符合区域污染减排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和环境准入条件的入驻新区项目配置环境总量指标已按《决定》精神落实;加强对内对外宣传,《焦作日报》等市级主流媒体开辟新区建设专栏,为加快新区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记者所到之处,听到最多的议论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决定》中大部分内容已经做到了及时落实。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对新区的发展已经、正在、还将发挥强大的助推效力。
焦作新区作为新生事物,没有固定的框架,没有现成的模式,正如孙立坤在新区现场办公会上所言:“要的就是创新而不是守旧,要的是放手而不是束缚,要的是支持而不是限制。”
创新,一个魅力十足的词汇无疑成为新区建设的一个亮点。
市财政局主动介入,用财税杠杆撬动新区发展;市发改委积极放权,全力助推、服务新区建设;市统计局创新统计,保障服务……
一个个创新之举、突破之措,为新区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新区建设活力四射,势头强劲。
新区建设,方兴未艾。作为新生事物,它在发展过程中,还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正像孙立坤在现场办公会上明确指出的那样,发展中的难题要用创新的办法来解决。记者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各级各部门的强力支持,有全市人民的真情厚爱,已经展现出勃勃生机的焦作新区,必定会以更加优美的姿态呈现在世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