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金萍)9月14日,县民政局退伍办结合财务室为2011年度城镇退伍军人领取了自谋职业金和城镇退役士兵待业期间生活补助费。自谋职业补偿金发放标准为:满2年的退役士兵每人2万元、满5年的士官每人2.2万元、满8年的士官每人2.5万元、12年以上的士官每人3万元。城镇退役士兵待业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840元。一天共为全县88名退伍军人发放资金6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