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 通讯员张建设)9月16日,温县一名男子精神病突然发作,不但点火烧毁自家房屋,还双手持刀进行自残,幸亏温县警方和消防官兵及时赶到,迅速扑灭大火,控制精神病人,并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当日早上7时许,温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岳村乡某村职某精神病忽然发作,不但点火烧房,还拿刀自残。接到报警后,110指挥中心迅速发出指令:岳村派出所、刑侦三中队、技术中队、巡警大队民警及消防官兵火速赶往现场,急救中心立即前往救护,同时向局领导报告了情况。
几分钟后,温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世轩、岳村乡党委书记牛国胜和相关单位民警、消防官兵陆续赶到现场。只见职某家院门被职某反锁,北厢房屋顶冒出滚滚浓烟和火苗,情况十分危急。李世轩带领民警破门而入,并命令消防队员对火情进行控制。
随后,民警在后院的厕所旁边发现了满身血迹的职某。只见职某两手各持一把尖刀,不停地在自己的脖子上、手腕上划动。李世轩试图通过交流使其放下刀子,可是职某暴躁不安,不停地走动,并不断地伤害自己,浑身沾满了血迹,情况异常危险。
为了及时控制职某,防止其伤害无辜群众,李世轩将现场民警分成数路,疏散围观群众,限制职某的活动范围;同时和消防中队指导员刘拥军商议,决定由消防官兵从东、南两邻家一楼平台,用两支高压水枪对职某进行喷射,掩护公安民警上前控制职某。在两股水柱的强力冲击下,职某被冲倒在地,民警王秋生、张四化等人一拥而上,迅速夺下职某手中的尖刀,将其控制,送往医院抢救。
据了解,职某属间歇性精神病人,平日家人没有发现其反常情绪。事发当天,其家人均不在身边,如果不是民警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
职某在医院得到了及时治疗,目前有关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