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报热线不断接到市民来电,询问有关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的问题。记者昨日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特别提醒市民:该中心已经全面暂停第三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希望大家不要来回奔波。
据介绍,从2011年8月初开始,我市调整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暂停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家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但对家庭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如果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该中心将给予优先保障;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该中心将从严控制,而且将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针对多数市民对住房套数认定不准问题,该中心提醒,对申请人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是: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借款人和配偶如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含房改房贷款及子女为退休父母办理的不占子女额度的贷款),认定为首套房贷款;如只有一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房贷款;如有两笔以上(含两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三套房贷款。 仝伟平